业务咨询
在线客服
返回顶部
400-070-1617
联系我们
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《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(2021年版)》的公告(2021年第7号)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 |  2024-11-06
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《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

辅料及其使用规定(2021年版)》和《保健食品

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(2021年版)》的公告

(2021年第7号)

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,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注册产品情况,市场监管总局制修订了配套的《保健食品备案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(2021年版)》和《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(2021年版)》,将粉剂、凝胶糖果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剂型,现予发布,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以往发布的版本,与本公告不符的,以本版本为准。

附件:1.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(2021年版)

          2.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(2021年版)

市场监管总局

2021年1月29日


服务热线
400-070-1617
联系我们
电话:010-64755365 / 400-070-1617
邮箱:xlzk@xlzk.com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中心T1B座1811
小蓝中康订阅号
小蓝中康服务号
Copyright © 2024 小蓝中康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, All Rights Reserved   京ICP备2024077077号-1
隐私政策  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