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双无”保健食品集中换证 一、总体目标
2024-11-07
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集中规范在产在售“双无”产品注册证书,设立注册证书有效期,规范保健功能声称,完善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、产品技术要求和产品档案信息,换发保健食品注册证书(以下简称换证),实现保健食品注册与生产许可、监督管理衔接,落实落细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。
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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